豫交文〔2026〕7号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收费站更名的请示》(信交〔2025〕1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京港澳高速“信阳北站”更名为“胡店站”、“洋河站”更名为“信阳北站”。更名涉及的收费站大棚、站名墙、交通指示标志等原有站名设施更新改造,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4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京港澳高速“信阳北站”更名为“胡店站”“洋河站”更名为“信阳北站”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6-08 09:02 文章来源:
豫交文〔2026〕7号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收费站更名的请示》(信交〔2025〕1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京港澳高速“信阳北站”更名为“胡店站”、“洋河站”更名为“信阳北站”。更名涉及的收费站大棚、站名墙、交通指示标志等原有站名设施更新改造,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