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 | 2026年6月7日 |
内容 | 2026年6月7日,投诉人通过12328热线反映,其因网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需退换货,于5月30日通过周口市鹿邑县某物流公司将商品寄回购买地。货物寄出后厂家始终未收到包裹,经投诉人核实确认包裹已邮寄丢失,但该物流公司拒不承担理赔责任,投诉人遂拨打12328热线,请求相关部门帮助协调处置。 |
办理时间 | 2026年6月8日 |
办理结果
| 周口市鹿邑县交通运输局接到转办工单后,立即安排专人联系涉事物流公司核实情况,并与双方沟通协商。经调解,投诉人按规定提交了购物凭证、理赔材料后,物流公司赔付了丢失货物货款,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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