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言时间 | 2026年7月24日 |
网民来言 | 河南高速公路收费站命名依据 |
来言内容 | 河南高速公路收费站命名依据主要是《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河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命名规则的通知》(豫交文〔2022〕174号),能否公示?请解释一下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命名、改名考虑哪些因素?改名需要走哪些流程? |
回复单位 | 厅综合规划处 |
回复时间 | 2026年7月30日 |
回复内容
| 河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命名依据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河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命名规则的通知》(豫交文〔2022〕174 号),该文件可依申请进行公开。 根据文件相关要求,我省收费站命名规则如下:(一)省辖市城区周边收费站首要采用“市名+方位”命名,如附近已有收费站采用其命名,则可采用收费站所处市辖区名称、收费站连接的被交道名称或直接连通的交通枢纽场站、4A及以上风景名胜区、产业集聚区名称命名;(二)县城周边收费站首要采用“县名+方位”命名,如附近已有收费站采用其命名,则可采用收费站直接连通服务的交通枢纽场站、4A及以上风景名胜区、产业集聚区等节点的名称命名;(三)乡镇周边收费站采用“乡镇名”、“乡镇名+方位”命名;(四)收费站采用被交道、交通枢纽场站、4A及以上风景名胜区、产业集聚区命名时,应使用简称,字数控制在5个字以内。收费站位于省辖市城区周边的,距离命名的交通枢纽场站、4A及以上风景名胜区、产业集聚区原则上不大于15公里;县城周边的收费站,距离命名的交通枢纽场站、4A及以上风景名胜区、产业集聚区等节点原则上不大于10公里,便于指路标识设置和指引。 根据文件相关要求,收费站名称变更程序如下:新建高速收费站(含单选址收费站)命名应在工可阶段,由建设单位根据收费站命名规则确定,并征求地方政府意见。初步设计批复后,收费站、服务区名称原则上不再变更。已开通运营的收费站、服务区,原则上5年内不得申请变更其站区名称。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规定,高速公路收费站站名变更须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征得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已开通运营收费站站名变更需报省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上报交通运输部审核,录入全国联网收费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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