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4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黄伟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城市公交与客货邮融合发展,助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城市公交发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聚焦我厅重点工作,很有针对性、建设性,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精心指导下,我厅在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方面做了以下工作。2022年,省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邮政集团河南省分公司联合印发了《河南省推进县域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施方案》,指导各地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2022年3月、2023年12月、分别在新县、浚县举办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现场会。2025年,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供销合作总社先后联合出台《河南省进一步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全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扩面提质的通知》,重点支持县乡村三级节点、客货邮融合线路建设。2025年11月在淅川举办全省客货邮融合发展现场会。目前我省超过70%的县(市、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5A级,其中,10个县市入选交通运输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名单,12个县市入选交通运输部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一、关于由城市公交承揽农村客货邮业务的建议
我省出台的《河南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建设运营指南(试行)》明确了客货邮融合的运营牵头单位主要包括5类,分别是邮政公司、客运公司、快递公司、物流公司、其他公司。5类运营牵头单位各有特点优势,适用基础各不相同,加之全省各地现实条件、融合基础千差万别,因此客货邮融合发展牵头主体的选定坚持市场主导、自主选择,不宜指定某类市场主体统一承揽业务。省级鼓励各地立足本地实际,由属地政府统筹引导县域各类市场主体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深化协同合作,择优整合资源、组建优质运营主体承担牵头运营职责。同时我们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各地公交企业主动参与农村客货邮融合业务,依托自身路网、运力优势承接相关服务项目,助力农村客货邮融合提质增效。
二、关于县邮政公司将快递配送业务交由城市公交企业的建议
目前,郑州公交联合顺丰快递,在合规坚守公交客运核心职能的前提下,依托公交线路与运力优势,就近承接城市社区快件收派业务,走出了“公交+物流”便民服务的新路径,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以鹤壁浚县为代表的“公交带货+多站合一+交邮快共配”“公交主导”模式,充分利用城乡公交网络,实现客货同网,日均配送邮政包裹快件约1万单,降低配送费用约4500元,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同比增长18.6%。邮政相关配送业务是否交由城市公交参与承接,主要由邮政与公交两类市场主体结合自身实际、发展需求自主对接洽谈、自愿携手合作。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始终秉持鼓励倡导、积极引导的态度,充分尊重市场主体自主意愿,不宜作硬性要求与行政干预。
三、关于各地邮管部门牵头联络各大快递公司,整合货物运输市场,与城市公交协调约定配送费用的建议
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签订各类合作协议,始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自愿的基本原则。地方政府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搭建合作平台,引导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遵循市场化规律开展深度合作,由合作各方自主洽谈商议,共同建立完善合理规范的收益分配与成本分摊机制,充分保障各方经营权益。从行业监管层面来讲,邮政管理部门侧重推动邮政、快递企业主动融入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局,理顺行业内部协作模式。而配送服务定价、合作资费标准等具体经营事项,属于企业市场化自主经营范畴,适宜由公交、邮政、快递等供需双方结合运营成本、线路运力、服务体量等实际情况平等协商确定,更贴合基层运营实际,也更利于融合项目长效平稳运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主体责任。在保障客运安全、严守客货分离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参与农村客货邮融合的合规模式,鼓励公交企业依法依规参与邮件快件代运、城乡共同配送等服务,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公交企业纾困增效,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共同促进河南交通运输事业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2026年8月6日
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