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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8-17 15:52   文章来源:

 

办理结果:A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2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孙建铎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关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林州市交旅融合路网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旅游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交通运输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先决条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交旅融合发展,将旅游公路建设作为塑造“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的重要抓手。“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建成旅游公路10642公里、“公路旅游”特色路1086公里,基本实现4A级及以上景区二级公路连通,“黄河古都、太行云天、生态伏牛、红色大别”四大一号旅游公路品牌初具规模。其中,林州市作为“太行云天”一号旅游公路核心节点城市,依托林石公路打造的“公路+旅游+产业”综合体已成为全省交旅融合标杆,2025年石板岩镇写生产业创造经济产值超7亿元,为全省交旅融合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一、关于“纳入专项规划并保障资金补助”的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林州市交旅融合路网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全省“太行云天”一号旅游公路建设整体布局,作为省级重点交旅融合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一是纳入省级旅游公路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在《河南省旅游公路网规划(2022-2030年)》中,明确将林州市作为“太行云天”一号旅游公路核心区段进行重点打造。您提出的交通优化工程、重点景区联通工程两大项目,我厅已将红旗渠核心景区大部分路段纳入“太行云天”一号旅游公路,作为全省交旅融合示范工程优先推进。二是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给予重点倾斜。严格落实省级旅游公路资金补助政策,对林州市符合标准的“林州市太行天路一号精品旅游公路”路段按每公里30万元的“公路旅游”特色路补助标准予以支持2337万元。统筹车购税资金、普通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农村公路提档提质工程资金等,向林州交旅融合项目倾斜,最大限度缓解地方建设资金压力。三是支持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来源。指导林州市复制推广济源、登封等地成熟经验,采用PPP、专项债、项目贷等多元化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同时,支持林州市深化“公路+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模式,通过开发沿线民宿、研学、文创等业态,以路衍经济收益反哺交通建设,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关于“优先保障用地指标”的建议

我厅在职责范围内,全力支持林州交旅融合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一是指导地方优化用地方案节约集约用地。指导林州市在项目设计阶段,严格遵循“因地制宜、随山就势”的建设原则,优先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造提升,尽量减少新增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指导地方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线位和用地范围。二是协助对接用地审批相关政策。及时向林州市传达国家和省关于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的最新政策,指导地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等手续,确保项目用地手续规范办理。

三、关于“加强部门专项指导”的建议

我厅将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行业指导作用,为林州交旅融合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一是提供全程行业技术指导。组织交通行业专家团队,对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质量监管等环节进行全程技术指导,确保项目严格按照《河南省旅游公路设计技术指南(试行稿)》等省级标准建设,打造高品质旅游公路。二是加快交通行业内部审批流程。依托全省重点旅游公路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对林州交旅融合项目的交通行业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三是支持打造交旅融合示范标杆。指导林州市在项目建设中融入红旗渠红色文化元素,完善驿站、观景台、慢行系统等配套设施,打造集红色教育、生态观光、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精品旅游公路。项目建成后,我厅将优先推荐申报全国交旅融合示范案例和美丽公路项目,提升林州文旅品牌影响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厅将全面落实2026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安排要求,积极培育交通运输消费增长点,同时持续加大对林州市交旅融合路网体系建设的行业支持力度:一是指导林州市尽快完善项目前期手续,推动符合条件的路段尽早开工建设;二是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及时解决交通行业范围内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支持林州市举办 红旗渠文化旅游节、山地骑行赛等特色活动,以路为媒带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红色交旅融合新标杆。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共同促进河南交通运输事业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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