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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8-17 15:52   文章来源:

 

办理结果:A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4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子龙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河南省无人配送车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在持续的技术积淀与测试验证中稳步发展,技术创新日趋活跃,新兴应用不断涌现,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已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技术创新的重要成果。无人配送车作为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落地先行”的典型场景,已在电商仓储、农村物流、城市即时配送等多个场景中实现规模化应用。

一、我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现状

按照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整体规划部署,我省工信、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成立了河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推进工作小组,并印发《河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

 

路测试与示范管理办法(试行)》,为产业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2024年,支持宇通客车牵头组建联合体,成功获批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现L3级自动驾驶公交客车在BRT专用道进行道路测试。同年,支持郑州市申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开展的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2025年,郑州航空港区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动驾驶低速电动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指定区域内开展自动驾驶低速电动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活动。

二、我厅开展的相关工作

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有序推进过程中,交通运输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领域自动驾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此外,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指导河南空港华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协同顺丰集团落地无人驾驶快递配送项目,先期投入62台无人配送车稳定运营,并向全省推广应用,实现了技术、政策、运营全流程闭环,大幅降低末端配送人力成本,提升物流周转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正如您所指出的,当前无人配送领域在政策体系、城市配套及产业协同等方面仍存在短板:政策框架尚需健全,城市基础设施支撑仍有不足,产业各环节之间的协同有待进一步深化。我厅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将其作为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依托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联席工作小组,继续贯彻落实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同时,立足河南省的实际情况和区位优势,统筹兼顾发展与安全,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协调调度,研究决策关键事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索并稳妥推广无人配送的规范化发展路径。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共同促进河南交通运输事业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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