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96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峰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县乡道路新建、改造及日常养护国省补助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服务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公益性设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连续多年把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路对乡村振兴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支撑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25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24.48万公里,路网密度达146.6公里/百平方公里,实现了99.7%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100%的建制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外通内连、通村畅乡”的农村公路网络基本形成,农村地区交通运输条件明显改善。
我省农村公路总量大、底子薄,对标新时代新形势下群众美好出行需求,以及支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农村公路技术等级、路况水平等有待提升,市县财政投入压力较大。代表结合实际对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建议我们将在工作中积极推动落实,促进我省农村公路更好更快发展。
一是持续加大投入。2025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要推动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为支持各地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省级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每年列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预算,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和《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足额列支农村公路省级养护和日常养护财政资金,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加大土地出让收入支持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力,持续加大农村公路资金投入,支持“四好农村路”发展。
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社会力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探索差异化贷款模式,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灵活设定贷款期限,采取“先少后多”、“先息后本”、利率优惠等方式,加大农村公路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依法采取出让农村公路沿线相关资源开发权、相关产业经营权、冠名权、广告权等方式,多方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对财政部河南监管局转移支付监管、各级审计等查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使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督促市县逐条做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屡次发生,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四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实际情况,我省将二级公路补助标准由“十三五”时期的每公里80万元,提高至“十四五”时期的每公里100万元;“十五五”时期,计划进一步调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标准,完善省级补助政策,提高政策实效性。下一步,将加强对各市县的指导力度,督促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探索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和资金支持保障机制,共同加快全省农村公路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共同促进河南交通运输事业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2026年8月6日
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