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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驾校拒不退还学员剩余学费问题

发布日期:2026-08-21 10:06   文章来源:

提交时间

2026年8月20日

内容

2026年8月20日,投诉人通过12328微信小程序反映,其于2026年1月5日在漯河市某驾校报名驾考,后续因个人原因申请终止培训、退还剩余学费。该校以报名协议中“报名一年内或超期概不退费”的单方条款为由拒绝退费。投诉人认为该条款属于霸王条款,请求相关部门督促驾校依规核算费用,扣除建档工本费及已消费课时费用后,将剩余学费予以退还。

办理时间

2026年8月21日

办理结果

 

漯河市召陵区交通运输局接到转办工单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情况。经查,该驾校两名股东存在经济纠纷,多次引发冲突并报警处置,导致驾校运营失序,引发学员集体信访、投诉。针对该情况,该局工作人员已积极开展处置工作,并提请市公安交警驾考中心暂停该校新增学员业务。目前,信访、政法部门已介入纠纷调解。工作人员已将核查情况及处置进展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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