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言时间 | 2026年9月9日 |
网民来言 | 关于ETC业务办理 |
来言内容 | 本人于2023年3月27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通过工作人员现场办理“金润二当家”品牌etc设备,当时工作人员收取300元费用并明确承诺三年后可全额退款。2026年9月,本人通过联系客服提出想要退还300元,被告知300元属于管理费用无法退还,与当时办理工作人员承诺不符,多次沟通客户后仍无法解决。恳请主管部门对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回复单位 | 省高速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6年9月10日 |
回复内容 | 经认真核查,“金润二当家” ETC设备未在河南省完成发行备案,该公司与河南省ETC发行机构无业务合作。该ETC发行归属西藏地区,建议您向西藏自治区ETC发行主管部门提交问题反映。 |
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