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言时间 | 2026年10月08日 |
网民来言 | 平台企业开展顺风车业务需要备案吗 |
来言内容 | 我是郑州市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公司目前开发了新业务模块为用户提供顺风车信息业务,请问这种只提供顺风车信息服务的情况企业需要在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吗? |
回复单位 | 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 |
回复内容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令2022年第42号)相关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经向郑州市交通运输局了解,目前郑州市没有针对顺风车的管理备案制度,但是严禁经营者以私人小客车合乘为名,行非法营运之实的行为,以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的,由交通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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