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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第63至68号

发布日期:2026-06-18 信息来源: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豫狱刑暂字第63号

 

罪犯牛德尚,男,1953年5月1日生,汉族,居住地河南省息县。因犯强奸罪经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3日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21年3月5日起至2028年1月4日止。现在河南省信阳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信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牛德尚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6月1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6年6月10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豫狱刑暂字第64号

 

罪犯赵辉,男,1963年5月26日生,汉族,居住地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因犯故意伤害罪经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5日判处1年有期徒刑,刑期自2026年3月28日起至2027年3月27日止,现在河南省焦南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焦南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赵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6月1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6年6月11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豫狱刑暂字第65号

 

罪犯黄超,男,1991年2月5日生,汉族,居住地河南省商城县。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罪经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7日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1万元,刑期自2021年5月7日起至2027年11月6日止,现在河南省郑州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郑州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黄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6月1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6年6月12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豫狱刑暂字第66号

 

罪犯杨俊芳,男,1971年9月5日生,汉族,居住地河南省林州市。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1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减刑后,现刑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32年5月31日止。现在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第二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杨俊芳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6月14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6年6月14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豫狱刑暂字第67号

 

罪犯申永兴,男,1963年9月13日生,汉族,居住地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因犯污染环境罪经河南省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于2024年1月11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刑期自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止。现在河南省绿城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绿城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申永兴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6月1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6年6月17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豫狱刑暂字第68号

 

罪犯赵进朝,男,1942年11月14日生,汉族,居住地河南省汝阳县。因犯强奸罪经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2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23年11月16日起至2029年11月15日止。现在河南省豫西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豫西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赵进朝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6月1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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