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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招招生章程

2026-07-06 11:45来源: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打印】  【关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6〕9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证书颁发:学制为三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录取规则

  1.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提档比例:在河南省按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提档,其他省按照我校与各省协商的比例提档。

  3.普通类: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次序由高到低录取。

  艺术类:只在河南省招生,以河南省相关规定为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由高到低排序。

  体育类:只在河南省招生,成绩相同时,以河南省相关规定为准。

  4.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教育厅或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5.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6.未参加高考体检考生不予录取。

  7.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补充规定。

  三、收费标准

  1.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具体为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生;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

  2.住宿费:4人间960元/年/生、6人间650元/年/生、8人间500元/年/生,二期新建公寓6人间960元/年/生。

  3.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收取职业技能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电话0373-3720022。

  四、资助政策

  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校内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创新创业、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校内助学金,分为一、二、三级,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800元和600元。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400元。

  五、其他

  招生计划分配:根据专业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就业状况等制定,录取时依据各专业生源状况适度调整。

  我校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无选考科目要求。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相应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主校区地址:河南省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北校区地址:新乡市卫辉市翟阳线与和平路交叉口

  平原校区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昆仑山路与永定河路交叉口

  咨询电话:0373-3720999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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