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问具体政策 |
|---|---|
| 提交时间 | 2025-05-15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经查我省优待政策主要依据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河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意见》等。1那么请问在具体落实政策上是如何做的?2那么在部队上立的二等功回老家有什么优待政策?谢谢! |
| 附件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
| 回复时间 | 2025-05-22 |
| 回复内容 | 亲爱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待政策落实举措。 依据政策规定,在具体落实政策上: 1.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发放优待证(凭优待证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优待);2.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3.为符合条件的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年满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在乡老复员军人、“三红”、“三属”、带病回乡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4.为伤残退役人员发放抚恤金;5.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6.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等。 二、关于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优待政策。 1.为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申请制发优待证(凭优待证享受相关的优待政策);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的,名录和事迹符合载入地方志条件;3.退役军人本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感谢您对河南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