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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退役出现役政府经济补助
提交时间 2025-04-16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2024年12月退役的士兵很抱歉打扰您,我想咨询一下一次下退役安置地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标准。我们县是义务兵期间每年4500,士官每年1000。这符合标准吗?我们退役的战友很多省市下面的县里的人都有,没有一个是我们是这个样子的。虽然各省市的经济不同,但是这区别也太大了吧!当兵的不该盯着钱看。但是大家都是当兵做贡献,我们一个省的标准都差别那么大。我想问一下这个标准正常吗?也没有其他渠道可以咨询,登录政府网站的咨询窗口时没有退役军人事务厅的选项。非常抱歉打扰您了。就是简单的想了解一下政策,没有不好的想法。望回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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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回复时间 2025-04-23
回复内容

亲爱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民文〔2013〕118号)第五条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补助1000元。有条件的市、县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负担。

感谢您对河南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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