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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省粮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全省粮食和储备部门合法、合理、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省粮食和储备局拟定了《河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注明提出意见建议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
一、电子邮件方式。请将书面意见发送至hnslsjbgs@126.com。
二、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1号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7017房间”,电话:0371-65683109,邮政编码:450003。请在信封上注明“《河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附件:1.河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025年11月26日
相关链接:关于《河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