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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20日 |
| 标 题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12.1”《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实施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豫粮办〔2025〕139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豫粮办〔2025〕139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河南储备粮集团:
《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扩大《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省局决定12月1日在全系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1日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
省局联合河南储备粮集团在中牟直属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参加省局活动;
其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选取当地粮食收储或加工企业,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组织人员参加市局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
1.设置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折页等;
2.组织党员干部、企业职工等开展《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知识竞答活动;
3.接受媒体采访,组织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党员干部、粮食收储或加工企业职工等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四、有关要求
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对接宣传部门和媒体,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声势,掀起集中宣传热潮。要积极整合现有资源,保障活动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勤俭办活动,力戒形式主义。集中宣传活动有关情况需及时报送至省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