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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15日 |
| 标 题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美豫粮油”“广西香米”南宁推介会暨河南秋粮产销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豫粮办〔2025〕147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豫粮办〔2025〕14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直有关粮油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也要打出品牌,这样价格好、效益好”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粮食收购和产销衔接推进会议精神,持续推进粮油品牌建设,加强区域粮食产销合作,省局拟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南宁市举办“美豫粮油”“广西香米”南宁推介会暨河南秋粮产销合作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二、活动地点
南宁饭店(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路38号)。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承办单位:河南粮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活动内容
(一)现场展示。组织20家左右龙头粮油加工企业、秋粮供应企业携带优质粮油产品在会议现场进行集中展示。
(二)美食品鉴。从参加推介会的企业中择优选取部分能现场制作或品尝的产品,供参会人员品鉴。
(三)专场推介。有关省辖市及企业对优质粮油产品和河南秋粮进行推介。
(四)签订协议。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产销合作成果在现场进行签约。
五、参会人员
(一)邀请省直有关厅局负责同志;
(二)邀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电商等采购商、供应商;
(三)邀请相关媒体记者进行宣传报道;
(四)组织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涉粮企业负责人等参会。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参会,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向企业转嫁各类费用。要督促本地区参会人员坚决听从指挥,严格做好现场安全工作。
(二)各地要对参会企业、参会人员、参会产品、展示内容等严格把关,严禁展示国家明令禁止、仿冒他人商标、危害人体健康等不安全产品和“三无”产品,严禁虚假宣传产品功能功效。
(三)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及省直有关粮油企业原则上不超过4人。每家参展企业、推介企业和签约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人。参会人员食宿自理,人员名单请于12月16日下班前报送省局科技与产业发展处。展示企业、推介企业和签约企业代表请于12月22日下午到达现场参加彩排或布展。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