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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6月25日 |
| 标 题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豫粮文〔2026〕62号 | 发布时间 | 2026年06月29日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豫粮文〔2026〕6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和有关要求,近日,省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河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粮文〔2011〕14号)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河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行业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粮文〔2012〕185号)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
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清理结果,做好有关配套文件的清理和衔接工作。对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对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序重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1.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
2.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026年6月25日
附件1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继续有效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河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豫粮文〔2011〕14号 |
2 |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 豫粮文〔2021〕123号 |
3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豫粮文〔2021〕152号 |
4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地方储备粮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豫粮文〔2021〕162号 |
5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关于加强政策性粮食管理 防范“假合资”“转圈粮”“虚库存”等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豫粮〔2022〕6号 |
6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的通知 | 豫粮文〔2022〕160号 |
7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经营者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 豫粮文〔2023〕99号 |
8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豫粮文〔2023〕186号 |
9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经营(统计)台账规范化管理指引》的通知 | 豫粮文〔2024〕120号 |
10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豫粮办〔2026〕49号 |
附件2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废止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河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行业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办法的通知 | 豫粮文〔2012〕185号 |
2 | 河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 豫粮文〔2016〕1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