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省人民政府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建议提案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
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6-06-25

豫粮文〔2026〕63号

 

关源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储粮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设施升级,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积极开展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提升粮食仓储设施现代化水平。相继印发《全省粮食仓储智能化绿色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全省粮食仓储基础设施技术提升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粮食仓储设施优化整合和新建改造,普及推广先进适用的仓储工艺技术装备,推动粮食仓储设施提档升级,增加优质仓储设施资源供给。2025年依托优质粮食工程,支持新建或改造总仓容150余万吨,申请财政补助5000余万元。2026年会同省财政厅申请财政资金3000万元左右对老旧仓房维修改造进行补助,提升储粮基础设施、技术水平,改善粮食仓储设施条件,增强粮食仓储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我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日益健全,农民合作社达到19.4万家、家庭农场28万个。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省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达到12.7万家,年生产托管服务面积2.41亿亩次。新乡市根据自身粮食生产能力,合理布局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清理、干燥、晾晒、分类等服务,解决农民运输、清理、储存难题,减少储存环节浪费,提升粮食保质能力,实现粮食优质优价,增加农民收入。新乡市现有粮食产后服务中心68个,清理能力为4360吨/小时,2025年实际清理539729吨、收储514396吨、加工75000吨、销售104859吨、运输31000吨。

二、强化技术赋能,提升科学储粮水平

我省系统推进仓储、收购、加工等领域节粮减损,着力强化农户科学储粮工作,通过技术指导、设施支持、宣传教育等举措,增强农户科学储粮意识,提高科学储粮水平,有效降低农户储粮损失,保障粮食安全。每年开展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和科技活动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村组社区、粮食收购点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针对2025年秋粮收获期连阴雨天气,玉米晾晒困难、霉变风险大等情况,举办全省农户科学储粮知识视频培训,邀请河南工业大学专家教授作农户安全储粮技术与装备专题讲座,解答玉米储存问题,推广普及农户储粮装具及使用办法,指导各地帮助农民做好秋粮保管,培训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专业合作社等400余人次。目前,政策性粮食已实现储粮数据监测相关功能,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三、完善政策保障,激发主体投入动力

一是认真落实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投向现代农业,持续稳定提升大宗农副产品储存能力。2025年省财政筹措下达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 5356 万元,对从事设施农业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经营主体,从事包括粮食减损烘干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固定资产贷款在内的设施农业新建和改扩建生产获得的贷款予以一定比例的贴息(不高于LPR70%且不高于2%)。2026年,省财政将继续实施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粮食丰产丰收。

二是科学监管引领,加大三农金融投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连续多年印发“三农”金融工作文件,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全力做好粮食安全金融服务。实施月监测、季通报、年考核机制,综合运用窗口指导、调研督导等方式,指导银行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截至2025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2.53万亿元,同比增加471.93亿元,连续多年稳步增长;粮食重点领域贷款余额2925.67亿元,同比增加540.12亿元,增速22.64%。

三是创新信贷产品,优化涉粮金融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围绕“产、购、储、加、销、种”等粮食全产业链,加大对涉粮主体的金融支持,推出“粮食收购贷”“中原粮食贷”等特色信贷产品,打造“信保基金+产销对接”融资模式,为粮食市场化收购提供支持。深入推进粮食安全领域专属政策性产品“稳粮担”发展,引导金融机构严格把握政策要点,对省内从事粮食种植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推出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不高于同期市场报价利率(LPR)、财政贴息1%的优惠金融产品,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

四是探索研究将科学储粮设施纳入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按照农业保险管理办法,中央及省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标的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生态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以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确定的其他农产品。目前尚无将科学储粮设施纳入农业保险保障范围的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将温室大棚、农机装备、仓储设施等纳入保障范围,丰富保险产品供给。

下一步,将持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加快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扩大粮油服务规模,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向产前和产后环节延伸。推动粮食仓储设施提档升级,有序改造老旧仓容,合理新建扩建现代化仓房,提升粮食仓储基础设施、技术水平,有效降低储粮损耗。根据年度农户科学储粮培训计划,增加专题培训场次,大力推广绿色储粮、智能监测等实用储粮技术,提高经营主体科学储粮能力。积极推广视频监控和粮情监测系统,实现实时监测粮食温度、湿度等参数,增强粮情监测、分析、预警能力。加强政策引领和监管指导,推动全省银行业保险业持续加强资源投放,为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储粮能力提供金融支撑,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更大成效。

感谢您对储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年6月25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