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古树名木保护建章立制工作。一是2006年3月,lay雷竞技印发了《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6〕),对加强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制定管护制度、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省32954株散生古树名木和777个古树群全部录入全国古树名木智慧管理系统,均采取“一树一档案、一树一挂牌、一树一保护”的保护措施。郑州、洛阳、平顶山、新乡等市均出台和实施了古树名木管理的相关条例和规定。二是2024年10月26日,我省发布总林长令——《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令》,从明确保护管理责任、完善保护管理措施、防范打击破坏行为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压实了10.34万名五级林长保护古树名木的责任,且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三是由省林业局组织、河南农业大学牵头共同编制的《河南省古树名木保育技术规程》,于2025年4月20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迈入科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二、关于古树名木科学养护工作。一是全省古树名木和古树群均实行挂牌保护,明确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加强巡护巡查、日常管护和技术指导。二是2023年以来,利用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对全省604株濒危、衰弱的一级古树名木,按照“一树一策”方案开展了抢救复壮,其中平顶山市实施抢救复壮51株,占全省的8.4%。三是每年省林业局和部分市林业主管部门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技术培训,从日常管理、普查鉴定、管护和抢救复壮等方面,提高各级人员的专业保护水平。四是强化数字化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托全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智慧园林管理系统。将各地建成区古树名木信息全面录入园林绿化数字化监督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对古树名木位置分布、生长状态、养护情况等功能的一张图管理。下一步,省林业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创新保护管理模式,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和投入古树名木保护,倡议社会各界参与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同时对我省古树占比较大,濒危数量多,易感病害的国槐、银杏、柏类等制订专项保护技术规程。
三、关于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工作。一是省财政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省级林业草原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为古树名木保护经费保障提供了政策依据,2023年以来共安排31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13万元,省级资金1400万元)开展抢救复壮,其中累计支持平顶山市282.2万元。二是投入专项资金160万元建立古树名木基团库,开展古树种质资源保护,对有重要价值、具有代表性的古树名木基因资源进行收集、繁育、利用。三是省林业局将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统筹用好林业草原专项资金,持续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的资金保障工作。同时,指导市县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落实支出责任,加大资金投入,更好保护我省古树资源。
四、关于强化古树名木执法监督工作。一是自2022年起,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连续三年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春风”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采伐、采挖、运输、移植、损害等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破获了一批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案件。通过专项行动,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协同共治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二是省林业局与郑州铁路中级法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启动了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协作机制,首批已对太昊陵等3个重点古树群发布了司法保护令,后续,三方将在全省各地分期分批陆续开展相关活动,不断凝聚古树名木司法与行政保护合力,丰富法治宣传形式,让司法守护与生态保护同频共振。三是准确把握《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精神,强化同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以公安机关“昆仑”等专项行动为载体,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植、采伐、毁坏、售卖古树名木及破坏古树名木生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好我省古树名木。
五、关于激发全民保护共识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2023年以来,我省每年均举办全省古树名木科普宣传周活动,各市、县(市、区)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森林河南”微信公众号宣传推介全省古树名木82期;协调省通信管理部门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古树名木公益短信,提高全民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自觉性;河南日报、中国绿色时报、大河网等主流媒体以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我省古树名木保护27次,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2023年由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双百”最美古树推选活动中,我省2株古树和5个古树群分别被评为最美古树和古树群,展示宣传了我省古树名木保护成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宣传贯彻《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增强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开展科普宣教,发掘古树文化内涵,促进古树名木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切实保护好我省“绿色的国宝”和“有生命的文物”。
2025年5月15日
联系电话:0371-65836525 13937173208
联系人:省林业局生态建设修复处 鄢广运
邮政编码:450003
提案正文:
关于加强我省古树名木保护的提案
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无价珍宝,被称为“绿色文物”和自然生态的“活化石”。保护古树名木是建设生态文明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古树名木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河南省是古树名木资源大省,目前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共有32954株,其中古树32692株、名木262株。平顶山市现有建档古树名木4024株,其中散生古树2150株,古树群10处1872株,名木2株。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古树名木面临着环境恶化、土地或空气污染、非法砍伐、病虫害侵蚀、树干空洞及古树名木日常养护意识淡薄、保护资金缺失等诸多问题,都让这些宝贵的自然资源面临困境,处境岌岌可危。
为切实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2024年10月26日,时任河南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林长楼阳生,省长、省总林长王凯共同签发河南省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要求全面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植物地标”和“绿色文物”,并提出4项要求。一是明确保护管理责任。要求各级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加强巡林督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制。二是完善保护管理措施。要求各地及时掌握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全面推进一树一档、一树一策。强化古树生境改善,加强资金保障,强化科技支撑。三是防范打击破坏行为。要求有关部门深化协作配合,强化违法举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行刑衔接。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植、采伐、毁坏、售卖古树名木及破坏古树名木生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做好建设项目避让古树名木相关工作。四是加大保护宣传力度。要求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讲好古树名木故事,弘扬古树名木文化,及时总结推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浓厚氛围。为此,建议如下:
1、打好建章立制之基。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组织专业团队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全面普查,详细记录每棵树的地理位置、树种、树龄、生长状况、保护现状等信息,建立准确、完整的古树名木资源档案。出台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建立联动保护管理制度。探索“古树名木+司法”“古树名木+保险”等联动保护机制,形成审判加码、保险买单、行政助力、巡护补丁、智慧添翼的“五位一体”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新格局。
2、夯实科学养护工作。出台地方标准《古树名木养护与复壮技术规程》、《古树名木死亡核查技术方案》,强化古树生境改善,持续推进濒危、衰弱古树抢救复壮,落实防火、防病虫害、防雷击、防破坏各项措施。邀请专业的植物学家和林业专家,根据“一树一档”,“一树一策”的原则为古树名木制定科学合理的养护和复壮方案,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对重弱和濒危古树,要及时准确的进行保护复壮措施,确保每株古树都能正常健康生长。
3、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财政设立专项保护资金,用于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复壮、病虫害防治以及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公益性捐赠、认养及志愿服务等行动。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对平顶山及中原特色古树名木基因资源的保存利用和繁育,积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提升保护成效。
4、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制,逐棵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监督、培训和指导。加大对破坏古树名木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移植、砍伐、买卖等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5、激发全民保护共识。利用现有古树资源,建设一批省、市级“古树微公园”“古茶园”,打造群众休闲、健身和科普教育场所。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讲好古树名木故事,宣传古树名木文化,通过评选“树王”、“最美古树”、“相亲古树”等活动,加大古树名木宣传保护,激发公众保护共识。组织开展“捐资认养”活动,编辑出版系列精美图书,制作系列短纪录片,开展多平台展播,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森林文化,倡导公众携手守护绿色文物,赓续鹰城生态根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