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提请批准实施河南省“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的请示》(豫林〔2026〕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我省“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请认真组织实施。“十五五”期间全省森林年采伐限额390.00万立方米,其中商品林252.64万立方米(其中人工林241.04万立方米、天然林11.60万立方米)、公益林118.76万立方米(其中人工林75.58万立方米、天然林43.18万立方米)、不可预见性18.60万立方米。具体限额分解情况,由你局按要求公布实施。
二、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坚持森林资源消耗量低于年生长量的原则,科学合理使用限额,促进森林资源总量稳定增长。
三、森林年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林地上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不得突破和擅自调整;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由省林业局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等特殊情况下的采伐需求。
四、要加强森林年采伐限额管理,强化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监管,不得以任何名义禁止或者限制合法的林木采伐行为,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