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5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豫老龄办〔2025〕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将于10月份在全省组织开展2025年“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加强对老年人关爱帮扶,扩大老年用品、服务项目宣传推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扎实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切实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
二、活动主题
弘扬孝亲敬老美德 共建老年友好社会
三、活动时间
2025年10月10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孝润中原”——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为老服务机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加强孝亲敬老传统文化教育,开展孝亲敬老专题片、影视剧、舞台艺术、美术作品、公益广告、网络文艺作品等展览展示、展演展播,广泛宣传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先进事迹,讲好新时代孝亲敬老故事。加大银龄志愿者事迹宣传,倡导积极老龄观,展现新时代老年人风采。
(二)开展“温暖银龄”——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活动。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志愿服务行动。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重点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送温暖、解难事、办实事。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开展“情暖老兵”公益活动。积极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组织开展互助养老服务。深化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和巾帼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律师暖心行 银发无忧享晚年”“情暖出行人”“我用我心讲党史”红色宣讲、“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红会送医”“银龄幸福驿站”等为老志愿服务。
(三)开展“智慧银龄”——数字助老活动。开展“朝夕相伴”数字助老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社区、老年大学、养老服务设施等场所,围绕线上缴纳水电气费用、查询社保养老金、预约出租车、智慧就医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开展“手把手”培训。开展广电惠民服务提升行动之“金秋行动”,为老年人提供有线电视免费或低收费服务,加强电视“套娃”收费、操作复杂治理,开展“银龄适老体验”进社区活动,向老年用户发放“广电老年关爱卡”。
(四)开展“惠享银龄”——老年用品和为老服务项目推广活动。开展“养老服务消费季”活动,鼓励养老机构推出开放日、免费试住等活动,鼓励社区、养老、家政、互联网平台等主体提供老年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优惠体验服务。大力宣传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政策,组织样板间体验进社区、进公园、进商超。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推出老年健康、旅居康养、康复辅具等高质量老年用品和服务项目。鼓励各地增开银发旅游专列,坚持“文化+适老”定位,打造“中原铁道·大河之南号”特色旅游列车品牌。鼓励组织商家开展孝亲敬老购物节活动,设置适老产品专区、子女推荐区等,鼓励提供孝心优惠政策。开展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环境建设宣传,鼓励旅游景点、公共交通系统推出“敬老月”优惠折扣和绿色通道。支持各地在“敬老月”期间依规举办各类养老服务领域博览会、展销会,搭建供需对接合作服务平台。
(五)开展“健康银龄”——义诊科普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健智”“健耳”“健齿”“健心”“健食”“健体”专项行动,开展“老年大家谈”巡讲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通过专家科普、义诊巡诊、健康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普及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伤害预防、应急救助、心理健康、生命教育、中医养生、营养膳食、科学健身等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主动健康能力,引导老年人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扎实开展失能老年人上门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深入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加强老年人体重管理。积极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
(六)开展“乐享银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活动。组织全民终身学习教育周活动,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开展“银发书香‘阅’享四季”老年阅读活动,搭建“银发”群体学习才艺和交流展示平台。开展河南省第六届广场舞交流活动,组织健步走、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推动基层社区、养老机构举办“九九重阳”全民科学健身银龄活力运动会,开展门球、投壶、象棋等适合老年人比赛项目。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科学健身指导走基层”等活动,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传统运动项目。将老年残疾人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整体安排,推进残康融合,推出更多适合老年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方法和活动。鼓励各地在“重阳节”当天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老年大学,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开展“银龄行动”,鼓励引导更多老年人和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志愿服务。
(七)开展“法护银龄”——权益保障活动。持续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组织做好“巾帼律师 情暖老人”“巾帼普法乡村行”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和“法援夕阳红 护老显真情”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防骗宣传教育,切实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提高老年人法治素养。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宣传力度,促进老年人对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政策的熟悉理解。开展保健食品科普敬老助老行活动,持续整治违法广告、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涉老侵权乱象。加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引导金融机构采用多种方式普及相关知识。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专项宣传教育,组建“银龄文明交通劝导队”,实施“小手拉大手”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早谋划、周密部署、迅速启动,确保“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的要求落实到位。各级老龄办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的“敬老月”活动,打造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广泛动员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为老服务。要加大宣传力度,线上线下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联动,开设“敬老月”活动专题、专栏、专版,营造孝亲敬老浓厚氛围。
(三)创新活动形式,注重实际效果。要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让广大老年人可感、可知、可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活动期间,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省老龄办报送特色做法,省老龄办将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总结请于2025年11月5日前报送省老龄办。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