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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与管理规范》

时间:2025-10-10 来源:中国社会报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研制的地方标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实施。《规范》系统梳理了近年来上海救助管理工作实践,细化落实国家及民政部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标准,提供了临时遇困人员救助服务的上海经验与做法。

《规范》确立救助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明确救助管理机构需遵循“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保障临时遇困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其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根据受助人员的性别、年龄、身心状况和服务需求等提供分类救助服务;配备安检、生活、办公设备及救助专用车辆、基本医用器具;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保障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

《规范》提出救助管理机构面向临时遇困人员的具体服务要求,对接待服务、安检登记、在站服务、离站服务和街面救助等全流程作出详细规定。同时,将“甄别寻亲十二法”“五导少年救助法”服务品牌,以及站内文娱与个性化服务、离站服务、接领返乡手续及材料、社会力量参与、街面救助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吸收固化为标准条款。

《规范》明确救助管理机构日常管理要求,对工作人员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化管理、档案声像资料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与改进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公共卫生防疫制度规定和应急预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设施设备操作、应急疏散演练;除履行寻亲服务等职责需要外,依法保护受助人员个人信息;通过购买保险,为工作人员、受助(求助)人员及第三方人员提供安全风险保障;规范使用全国及上海市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真实、完整录入救助服务信息,保障档案声像资料实体和信息安全;通过调查问卷、座谈访谈等形式,听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助人员及其亲属、救助服务协作部门机构的意见建议,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陈  震   胡加乐)


责任编辑: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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