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公告

时间:2025-12-25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河南省丹阳助老基金会:

    经调查,你会未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违反了《慈善法》(2016年版)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慈善法》(2016年版)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将你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你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厅领取《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会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郑州市祥盛街18号

联系部门:河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

电话:0371-65909129、65900392

 

河南省民政厅

                                2025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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