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政策解读

时间:2026-05-08 来源:儿童福利处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属于弱势群体,自救逃生能力弱,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安全防线的关键举措,有利于实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民政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筑牢机构安全底线,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七个部分,阐明了建立机制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报告内容、报告人员、报告渠道、核查整改、奖励政策、组织保障等六方面重点事项。

(一)报告内容。聚焦四类事故隐患,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违规操作、无资质上岗、监管失职等;二是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如消防设施损坏、通道堵塞、防护设施缺陷等;三是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如房屋危房、施工环境无防护、极端天气应对不足等;四是安全管理的缺陷和漏洞,如制度缺失、演练流于形式、隐患整改走过场、第三方服务监管缺失等。

(二)报告人员。原则上为各级民政部门及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可扩大至与服务对象存在监护、亲属等关系的人员。鼓励实名报告,保护匿名报告。

(三)报告渠道。采取分级分层受理方式,省级民政部门通过省民政厅官网受理;市县在民政部门网站、公示栏公布受理电话、邮箱等;机构外人员可通过“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产生举报”微信小程序、“12350”热线等渠道报告。

(四)核查整改。要求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组织整改,完善管理台账,确保可追溯。

(五)奖励政策。奖励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可从机构运行经费列支,严禁使用福彩公益金、孤残儿童生活补贴等专项资金。制定分级分类奖励标准,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成绩突出者在绩效评定、评优评先、岗位晋升中予以倾斜。同时明确不予奖励的情形,如正在整改、属于岗位职责范围、恶意诬告等。

(六)组织保障。《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机制落地见效;强化监督检查,将机制落实情况纳入监督考核;加强权益保护,严禁对报告人打击报复,违者依法追责;做好宣传培训,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是吹哨人”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隐患分类清晰可操作。《通知》将报告内容归纳为“人、设施设备、环境、管理”四个维度,列举了违规操作、消防设施损坏、房屋危房、制度缺失等具体情形,既有覆盖面又有针对性,便于一线人员对照报告。

二是突出闭环管理,从报告到奖励全链条规范。机制不是“一报了之”,而是明确核查整改责任人、台账管理、奖励兑现等环节,确保每条隐患有人管、有整改、有反馈、有奖励,形成闭环。

三是严格经费保障,守住资金使用红线。明确奖励资金可从机构运行经费列支,纳入年度预算,严禁使用福彩公益金、孤残儿童生活补贴等专项资金,既保障了奖励来源合规,又避免了挤占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四是强化正向激励与权益保护并重。一方面,将奖励与绩效评定、评优评先、岗位晋升挂钩,构建“吹哨人”全方位激励体系;另一方面,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违者依法追责,消除了报告人的后顾之忧。

五是注重全员参与,构筑安全人民防线。报告人员既涵盖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还扩大到监护、亲属等关系人,同时链接省级举报平台,形成内部报告与外部举报互补的格局,真正实现“人人都是安全员”。


责任编辑:李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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