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公告

时间:2026-05-15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经调查,河南省科技文化研究会等社会组织(见附件)连续两年以上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上述社会组织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河南省科技文化研究会等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将上述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厅领取《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上述社会组织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xls

 

本机关地址:郑州市祥盛街18号

联系部门:河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371-65900392

 

 

河南省民政厅

                                 2026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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