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在改革过渡期间做好人民防空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管理事宜的通知》,现将改革过渡期间“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换发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国家人防办发放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的,自动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所载明信息发生变更的,暂不受理变更申请事宜,企业确需变更证明的,由我办出具相应证明。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段丽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