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日至8月1日,我办就拟废止《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化)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豫防办〔2013〕11号)、《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调整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防〔2019〕80号)两项政策文件,在我办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8月1日
责任编辑:程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