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开展人民防空科技创新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6-01-14 14:35 来源:工程建设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省人民防空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应用转化管理办法》(发改国防〔2024〕1338号)等相关规定,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决定开展人民防空科技创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提升人民防空实效为目标,树立创新导向、发展导向和产业导向,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科研单位创新活力,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在人民防空领域的研发应用与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助力我省人民防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本次科技创新工作涵盖人民防空基础研究、设(装)备研究及应用转化三类,重点聚焦以下内容:

  (一)基础研究领域:侧重人民防空工程、疏散体系建设领域理论性、前瞻性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人民防空规划发展、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政策理论研究,以及人防工程技术发展趋势研判、行业标准范式构建等。承担主体以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为主,成果形式以标准范式、技术储备为主。

  (二)设(装)备研究领域:侧重人员防护、监测感知方面的设备、装备研发,重点围绕免(易)维护、平战高效转换目标,聚焦轻量化、防锈蚀、长时效等方向,研发新型防护设备;鼓励先进可靠技术军转民,推动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在人民防空巡检、应急疏散、防洪防汛、消毒防疫等场景的装备研发。

  (三)应用转化领域:针对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通过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的人民防空科技成果,开展推广应用与产业化转化研究,包括新型防护设备的工程适配性优化、施工工艺标准化、运维管理规范化等,推动创新成果尽快落地见效,逐步淘汰落后设备。

  三、研究(发)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发)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军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人民防空设计施工企业、防护设备生产企业、信息技术企业等各类社会组织和经营主体,鼓励具备相关科研能力的团队和个人参与。

  四、参与方式

  (一)项目申报:有意向参与的单位可围绕上述重点方向,结合自身优势自主确定研究课题或成果转化项目,填写《人民防空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可通过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科研资质、团队介绍、前期研究基础、知识产权证明等)。

  (二)材料报送: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通过EMS邮寄至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含盖章页)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受理与集中审核:本次科技创新活动实行常年受理申报、定期集中审核机制,每年3月、10月各组织一次集中审核。首批集中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此后申报的项目纳入下一批次审核。

  五、支持政策

  (一)对通过审核的优秀项目,纳入河南省人民防空科技创新项目库,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

  (二)《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应用转化管理办法》(发改国防〔2024〕1338号)规定:新型防护设备优先纳入《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目录》,政府投资的人民防空工程应选用新型防护设备。

  (三)研究(发)单位取得的知识产权依法归其所有,可通过知识产权有偿转让、产品售卖、承揽项目等市场行为获取合理收益,相关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国动办工程建设管理处 陈昊、石钦文

  联系电话:0371-69175232、69175009

  电子邮箱:hnrfbgcc@163.com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众意西路6号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处

  邮政编码:450000

  申报书下载网址:https://rfb.henan.gov.cn/(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官方网站)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二)项目研究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相关规定,涉及军事秘密的内容,应按照保密要求规范管理。

  (三)本公告由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人民防空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2026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段丽静

附件:人民防空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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