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330850号提案的答复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以法治建设保障市场经营主体权益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市场经营主体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经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一致认为贵单位所提的问题客观中肯,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作为分办单位,涉及我局的职能是: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保护市场经营主体权益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定期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和社会监督,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定期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安排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定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等部门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全省共梳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18876件,并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183件政策措施进行了修订或废止,及时发现和废止排除、限制竞争的做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成功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监测。紧贴工作实际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考核评价标准,明确考核方式、督导主体,有效强化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三是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出台《河南省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回应制度(暂行)》,对受理范围、受理主体、工作流程等进行明确,及时处置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公开发布《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方式的通告》,明确受理内容、受理方式、举报材料要求等,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四是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为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30号),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直接取消审批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优化审批服务406项。对于直接取消审批的项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相关要求,及时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将相关市场主体信息推送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供有关主管部门共享。
二、下一步落实委员建议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金标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政策措施清理。针对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清理。积极探索政策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材料,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
三是持续推动经营主体登记规范化、便利化。2017年我省上线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提交材料申请登记,实现“一网办、不见面”。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在全省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企业开办+N项服务、经营主体智能登记等改革,为经营主体登记提供便利化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将认真吸收建议,持续完善相关工作。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