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政务服务条例》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26-01-04 信息来源: 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12月30日,许昌市召开《许昌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通报《条例》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及贯彻落实举措。经批准,《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许昌市政务服务工作进入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新阶段,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制定过程历时一年多,历经调研、论证、修改近30轮次,广泛吸纳民意民智,参考80余件政策法规文献,覆盖各级政务服务相关单位及群体。法规共6章42条,明确了政府、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部门及政务服务部门的职责分工,规范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信息化系统搭建、事项目录管理等基础工作,确立“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等运行标准,推出网上办、掌上办、帮办代办等便利措施,构建多元化监督评价体系。针对当前政务服务存在的职责不清、标准不一、线上线下协同不足、数据共享不充分等问题,《条例》作出针对性规定。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许昌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服务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政务服务领域依法治理的关键抓手。近年来,许昌市持续大力建设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已实现37项“一件事”服务上线,政务服务窗口精简33%,办事平均等待时长减少45%以上,制发电子证照425万余本,惠企政策平台累计兑现奖补资金约15亿元,成功入选河南省唯一“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和向基层延伸”试点城市,政务服务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持续位居第一方阵。

相关阅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