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仲裁委员会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探索构建“组庭前调解+退费建议权+案后释法说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打造覆盖仲裁全流程的柔性解纷体系,切实推动矛盾纠纷从“程序性了结”向“实质性化解”转变。
一是建立组庭前调解机制,实现调解端口前移。充分利用案件受理后至仲裁庭组成前的窗口期,由专业调解团队在20日内开展调解工作,有效促成争议“快速调解、快速撤案”,截至2025年12月底,已成功化解纠纷77起,占年度结案总量的28%,当事人满意度达到100%。
二是设立退费建议权机制,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在调解成功当事人申请撤案的案件中,仲裁庭可依据当事人过错程度、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提出按比例退还部分仲裁费的建议。2025年通过该机制办理退费案件11件,累计实际退费金额2万元,被誉为“有温度的仲裁服务”,体现了仲裁的人文关怀。
三是建立案后释法说理机制,力促当事人主动履行裁决。主动将仲裁服务延伸至裁决之后,着力打通当事人理解裁决结果的“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当事人对裁决结果的理解,促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三项机制有机衔接、协同发力,推动纠纷解决周期平均缩短35%,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显著提升。2025年,商丘仲裁委员会共审结案件276件,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202件,调解结案率达73.2%,案件终结率实现历史性突破,彰显了仲裁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