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赴鹤壁、洛阳开展城市更新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6-02-11 信息来源: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责任编辑:李萌 编  辑:曹源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均对城市更新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我省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部署安排,为城市高质量更新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近日,省司法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立法调研组,赴鹤壁、洛阳两市开展城市更新专题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先后到鹤壁市奔二巷社区(完整社区)、八矿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洛阳城市阳台、西工小街(特色商业街区)、定鼎门社区(完整社区)等进行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城市更新中关于完整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情况,并与鹤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洛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司法局、省政府立法联系点等单位进行座谈,听取相关单位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立法建议。

通过本次调研,调研组进一步了解了我省城市更新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以及亟待解决的堵点、难点问题,为推进城市更新立法奠定了扎实基础。下一步,省司法厅将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进城市更新立法进程,以高质量立法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打造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人民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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