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平顶山市秉承“抓规范、建体系、促长效”工作思路,聚焦机制建设、程序规范、资格审查、选管衔接等重点环节,构建职责明晰、协同高效、规范有序的选任工作体系,圆满完成两届共计2704名人民陪审员选任任务。今年2月,司法部首次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视频会议,平顶山市作为全国唯一省辖市,以“五个统一+闭环管理,打造人民陪审员选任示范样板”为主题作经验交流发言。(北京市、河南省平顶山市、四川省苍溪县分别代表省、市、县三个层面进行经验交流)
一、布局“先手棋”,完善机制,做好动员部署
针对选任工作涵盖地域覆盖广、人员基数大、协调任务重的特点,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着力构建上下贯通、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探索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司法局、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级法院、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共同参与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联动体系,为选任工作夯实组织保障。二是深化宣传引导。依托《人民陪审员法》实施5周年契机,将宣传工作与“法治进乡村”系列活动有机结合,组织人员深入乡村、社区,面对面解读政策法规、现场解答疑问,累计接待群众现场咨询9000余人次,发放资料万余份,河南法制报、平顶山日报等多家媒体同步宣传报道,有效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结合选任工作周期长、基层人员变动频繁的实际,召开覆盖司法所的业务培训会、动员会,编印选任须知、工作流程图、资格审查要素图、信息系统应用手册等资料,让每一名同志都成为“明白人”。
二、打好“攻坚战”,五个统一,确保选任质效
坚持标准统一、步调一致工作原则,严格落实选任全流程“五个统一”管理要求,推动选任各环节无缝衔接、闭环管控、高效运转。一是统一印发方案。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主体在县域,落实在基层。在全省率先统一制定专项方案,为县区工作细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一规范候选人信息登记表、材料交接单等制式模板,既保证规范,又提升效能。二是统一发布公告。依托“平顶山发布”等核心官媒统一发布全市选任公告,10个县区同步发布本地公告。信息多平台、多层级发布的集聚效应凸显,形成较好宣传集聚和社会动员效果。三是统一随机抽选。依托公安机关常住居民信息库,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证员的监督见证下,按选任名额三十倍比例,从全市符合条件居民中随机抽选,累计敲定31200名候选人员。四是统一补充信息。创新工作联动模式,司法、人社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依托参保信息核实完善候选人联系方式,有效提升沟通对接效率和资格审查覆盖面。随机抽选资格审查通过率从首次选任的2.3%提升至3.5%。五是统一推进督导。组织召开全市选任工作推进会,动态摸排工作进度、交流推广优秀经验。常态化下沉基层现场督导,协调解决工作堵点难点,先后5次通报选任工作进度,正向激励先进、督促后进整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实地走访,逐一采集信息、核实意向,在全省率先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公示全部工作。
三、严把“程序关”,选任公平,提升队伍素质
以程序的合法性和审查的严肃性为基础,严格落实法律规定,从严把握入口关,确保选任结果经得起检验。一是落实“两次随机”。对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选产生的候选人,统一二次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抽选全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名单及时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程序透明、结果公正。二是严守“两条规定”。对照《人民陪审员法》限制与禁止条款,建立“部门联审+实地考察”双重审查机制。法院、公安、司法三部门联动核查失信、犯罪记录及法律职业身份,同步实地走访,全面审核政治素质、品德口碑与履职能力,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三是用好“两个比例”。严格执行随机抽选比例,将五分之一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名额,倾斜保障审判专业需求,优先选任环保、医疗、建工、知识产权等专业人才。目前全市在册人民陪审员1154名,涵盖基层干部、农民、社区工作者、调解员及各类专业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占11.53%、企业职工占26.43%、基层群众占62.04%,队伍结构多元、覆盖面广,兼具广泛代表性。
四、做实“后半篇”,巩固成果,推动选管衔接
着眼长远,积极做好选任“后半篇文章”,推动选任与日常管理、履职保障有机衔接。一是跟进任命备案。指导县区将通过公示的拟任人员信息及时移交法院,协助法院向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统一做好全市任命文件集中备案,精准掌握人民陪审员任免动态。二是协助开展管理。指导县区配合法院组织任职宣誓、岗前及任期培训,切实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今年,全市一审普通程序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62.77%,履职参审成效持续提升。三是总结固化经验。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陪审员工作调研,形成《司法所履行人民陪审员选任职能调研报告》,系统归集市县两级工作资料,编纂形成 1035页资料汇编,为后续工作开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