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对于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濮阳市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建立《人民监督员与人民群众“心连心·一键通”工作机制》,配套出台监督办案活动流程、观摩监督案件实施细则、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等系列制度,以实质化、有效化、立体化、法治化“四化”监督为抓手,着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体系化“三化”提升,走出一条具有濮阳特色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高质量发展新路。
一、聚焦提质增效,以“四化”监督破解履职痛点
坚持把提升监督质效作为核心目标,以“四化”监督为抓手,构建全流程、全链条、全覆盖的监督工作体系,让监督真正落地见效。
1.抓实实质化监督,破解“走过场”难题
针对监督“等案上门”、线索来源窄等问题,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为突破口,推动监督从“被动受邀”向“主动履职”转型。一是创新搭建群众诉求直达通道。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心连心·一键通”工作机制,群众可自主选择人民监督员,通过专用邮箱提交材料,申请个案监督、工作咨询、意见建议,打通了群众与检察机关之间的“监督桥梁”。该工作机制被司法部作为创新机制类案例编入全国人民监督员培训教材。二是构建主动监督全流程闭环。制定《人民监督员工作监督办案活动流程》,对各环节作出刚性规定,实现主动监督全程留痕。三是强化主动履职正向激励。年度考核中设置专项加分规则,有效激发了人民监督员挖掘监督线索的积极性。
2.抓实有效化监督,破解“不落地”难题
坚持把“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作为监督工作的生命线,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一是明确刚性办理反馈时限。人民监督员提交的监督事项,市人民检察院专门机构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3个工作日内向人民监督员反馈结果;群众咨询类事项10个工作日内反馈,确保群众诉求不“石沉大海”。二是健全监督质效管控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对监督事项开展质量调查与评估,检察机关同步开展质量评查,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制作《监督意见采纳情况告知书》,对采纳情况、未采纳理由作出明确说明。三是推动监督效能迭代升级。推动监督从“个案纠错”向“类案治理”延伸,清丰县饮水安全公益诉讼监督案、万嘉360广场电梯安全隐患公益诉讼监督案,成功实现从个案监督到区域公共利益系统治理的跃升,被省司法厅列入典型案例并推广。
3.抓实立体化监督,破解“能力弱”难题
着眼司法办案全链条,构建“范围全覆盖、能力全提升、监督全闭环”的立体化监督体系。一是实现监督范围全链条覆盖。制定《“四审查五听证”案件监督指南》,明确案件监督范围,实现“应监督尽监督”。二是构建人民监督员能力提升体系。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人民监督员观摩监督案件实施细则》,创新打造“案例研讨+现场观摩+全面监督”三维实训模式,常态化组织人民监督员跟案观摩典型案件,让人民监督员在实战中提升监督能力。三是完善多层级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司法行政机关监督人民监督员”的再监督体系,建立履职台账,实现对人民监督员履职的全周期管控。
4.抓实法治化监督,破解“不规范”难题
坚持从程序、过程、结果三个维度,全面规范监督行为。一是筑牢程序合法根基。制定《人民监督员工作监督办案活动流程》,对主动监督、受邀监督两类模式作出明确规范。受邀监督案件中,收到检察机关邀请后2日内完成随机抽选,严禁“点名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二是严守过程合规底线。建立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廉洁制度“三道防线”,对接受利益输送、违规泄露案件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人民监督员依法、廉洁履职。三是强化结果合法管控。明确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发表监督意见,实行“一案一监督”,监督意见的办理、反馈、评查全程符合法定要求,确保监督结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二、健全长效机制,以“三化”提升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以“四化”监督实践为基础,持续推动制度集成创新,实现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体系化全面提升。
1.推动制度化建设
坚持制度先行,围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履职、培训、考核、奖惩全周期,构建起“1+N”制度体系。以《人民监督员工作监督办案活动流程》为核心,建立“心连心·一键通”工作机制、观摩监督案件实施细则、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制度,填补了主动监督管理、跟案实训、量化考核等领域的制度空白。
2.推动标准化建设
一是统一履职文书标准,制定主动监督办案活动备案表等标准化文书。二是统一监督履职标准,出台《“四审查五听证”案件监督指南》,明确9类案件的监督重点、审查要点、意见发表规范。三是统一考核评价标准,制定年度考核评分细则,采用“100分+加减分”的量化模式,实现考核评价公平公正、精准规范。
3.推动体系化建设
构建“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管理、检察机关协同落实、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四位一体工作体系。建立司检常态化协同机制,联合发文、联合部署、联合开展活动、联合开展评查。完善“选任-培训-管理-考核-奖惩”全周期管理模式,形成了权责清晰、分工协作、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守正创新,工作成效实现全方位跃升
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启动以来,通过“四化监督、三化提升”工作模式的深入推进,全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1.监督质效全面提升
截至2026年3月,全市48名人民监督员累计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342件,其中主动监督案件占比大幅提升,实现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办案领域监督全覆盖,监督意见采纳率持续走高。
2.品牌效应持续彰显
清丰县饮水安全公益诉讼监督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肯定,相关人民监督员被表彰为在人民监督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两件典型案例被省司法厅列入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并加以推广,“濮阳模式”影响力持续扩大。
3.司法公信力不断增强
通过“心连心·一键通”等机制,畅通了群众司法诉求表达渠道,以“主动监督”模式,有效化解了一批涉法涉诉矛盾纠纷,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4.队伍建设成果丰硕
通过常态化培训、跟案观摩、实战练兵,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群众认可的人民监督员队伍,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法治濮阳建设的重要力量。
踏上新征程,奋楫再出发。濮阳市司法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四化”监督体系,巩固“三化”提升成果,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持续擦亮人民监督员工作濮阳品牌,为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法治濮阳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