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在郑州市、洛阳市、商丘市、周口市、南阳市5地市开展为期半年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线上办理试点工作。
明确试点内容和目标。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系统,实现试点地区人民法院普通一、二审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文书送达、律师阅卷、服务质量评价等工作线上办理,构建“法院发起、法援承接、律师响应、协作配合”的线上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刑事案件律师执业权利的落实,切实提升司法质效。
明确试点案件范围。人民法院办理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一审、二审案件。
明确试点工作流程。一是建立线上办理沟通联络机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人民法院分别确定1-2名联络人,负责接收、发送相关法律文书,协调处理刑事法律援助办案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二是规范法律援助线上办理流程。对人民法院通过“一张网”系统送达文书及案件材料、法律援助机构接收文书及案件材料、人民法院上传电子卷宗、法律援助律师提交手续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充分保障法律援助律师执业权利。对法律援助律师线上阅卷、线下阅卷,人民法院应当提供相应的便利。对未被羁押的被告人,法律援助律师要求庭前会见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及时安排并提供便利。四是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人民法院应当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在案件审结后,对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情况进行评价;法律援助机构可以通过庭审录像抽样、庭审旁听等方式,监督法律援助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