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组织召开《河南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立法审查会
发布日期:2026-06-24 信息来源: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责任编辑:李萌 编  辑:曹源



为加快《河南省城市更新条例》立法进程,6月16日--17日,省司法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国资委、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等单位组织召开《河南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立法审查会。

省司法厅按照立法程序,对《河南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进行逐条审查和深入论证,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在国家层面城市更新尚无专门的立法指引,工作实践中主要依据相关制度文件,政策性与探索性较强。此次立法结合国家工作部署和我省实际,明确了城市更新的主要内容、基本原则、部门职责,实施要求、实施主体、实施程序等内容,并针对实践中保障不足的问题从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方面为城市更新提供全方位保障。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立法程序推动条例早日出台,为指导、推动全省城市更新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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