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6年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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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运行管理处

时间: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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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水利局,省水文水资源中心: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6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的通知》要求,根据各地落实和报送情况,形成2026年全省24座大型水库、121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

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抓紧组织落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责任人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

二、强化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履职尽责

要全面落实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强化责任人履职尽责。政府责任人担负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水库大坝安全重大问题;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担负水库大坝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督促指导水库管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组织做好水库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安全度汛、库容管理等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保障工程安全运行。

三、切实履行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能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大坝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对辖区内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

 

附件:1.河南省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2.河南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河南省2026年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2:河南省2026年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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