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5185040/2012-00526 | 分 类 |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核与辐射安全 |
| 发布机构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发文日期 | 2012-11-30 |
| 名 称 | 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豫环办〔2012〕93号 | 有 效 性 | 生效 |
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
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督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抄送:省电力公司,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