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5185040/2015-00553 | 分 类 |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
| 发布机构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发文日期 | 2015-05-04 |
| 名 称 | 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 | ||
| 文 号 | 豫环办〔2015〕47号 | 有 效 性 | 生效 |
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
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pdf
2015年4月30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