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5185040/2017-00022 | 分 类 |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测 |
| 发布机构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发文日期 | 2017-11-01 |
| 名 称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意见的通知 | ||
| 文 号 | 豫环办〔2017〕106号 | 有 效 性 | 生效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要求,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厅字〔2017〕35号文件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160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学习,充分领会厅字〔2017〕35号的重大意义,做好《通知》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并于12月10日前,将本地贯彻落实情况形成报告上报省环报厅。
附件: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厅字〔2017〕35号文件的通知.pdf
2017年11月1日
主办:环境监测处 督办:环境监测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