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5185040/2017-03587 | 分 类 | 环境管理政务信息\其他信息 |
| 发布机构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发文日期 | 2017-12-08 |
| 名 称 | 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 ||
| 文 号 | 豫环办〔2017〕126号 | 有 效 性 | 生效 |
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现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环办监测函〔2017〕183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环保部要求,做好我省的降尘监测工作。
附件:
关于2017年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docx
2017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