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5185040/2019-02805 | 分 类 | 环境管理政务信息\其他信息 |
| 发布机构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 2019-07-06 |
| 名 称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请省政府常务会学习讨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请示 | ||
| 文 号 | 豫环文[2019]382号 | 有 效 性 | 生效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请省政府常务会学习讨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请示
省政府:
2019年6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37号),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基本制度的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权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将为依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建设美丽中国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扎实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请省政府常务会学习讨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
妥否,请批示。
附件:1.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pdf
2019年7月6日
(联系人:范军 联系电话:13838039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