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0320-01-2021-00242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财务审计处 | 发文日期 | 2021-12-01 |
| 名 称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10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的函 | ||
| 文 号 | 豫环函〔2021〕183号 | 有 效 性 | 生效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10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的函
省财政厅:
根据《lay雷竞技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74号)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15号)要求,我厅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进行了计算。2021年10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5340万元,得补4838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2488万元,得补1498万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支偿得补情况详见附件,建议省财政予以相应清算。
附件1 2021年10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表.pdf
附件2 2021年10月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表.pdf
附件3 2021年10月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2021年12月1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