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0320-01-2023-00142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监测处 | 发文日期 | 2023-08-14 |
| 名 称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 文 号 | 豫环办〔2023〕74号 | 有 效 性 | 生效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监管,切实规范监测行为,不断提升监测数据质量,促进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有效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河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8月10日
主办:生态环境监测处 督办:生态环境监测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