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0320-01-2025-00074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监测处 | 发文日期 | 2025-08-09 |
| 名 称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9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豫环函〔2025〕77 号 | 有 效 性 | 生效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9号建议的答复
申进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预警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应急管理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南省位于黄河流域中下游,境内黄河干流总长711公里。自三门峡市灵宝县入豫,至濮阳市台前县出豫,流经郑州、洛阳、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等9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主要支流有伊洛河、沁河、天然文岩渠、金堤河等。我省黄河流域面积3.6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21.7%,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57.77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14.32%,是全省生态建设的前沿阵地。
“十四五”时期,我省黄河流域共设有35个国控水质监测断面,其中干流断面3个、一级支流断面18个、二级支流断面10个、湖库点位4个。35个国控断面上共建有水质自动监测站26个,包括国控水站16个、省控水站10个,用于及时掌握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二、开展的工作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发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近年来,我省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期间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战略要求,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持续提升流域环境质量。
一是整体规划政策布局。加强《黄河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宣贯实施。编制《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河南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每年制定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重点任务,科学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印发年度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推进监测任务落实,全面服务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制定《河南省“十四五”黄河流域尾矿库治理实施方案》(豫黄河办〔2023〕1号),明确风险隐患排查、项目准入、生产设施防控、污染防治、源头减排、闭库治理、工程建设、监测预警等八方面内容,全面加强尾矿库规划引领,全力保障尾矿库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十四五”期间,我省不断完善地表水监测网络布局,新设3个省控断面,并新建投运了9个省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对黄河流域水质实时监控,监测数据有效用于水质风险预警与形势分析、水环境质量评价与排名、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与流域生态补偿考核等重点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同时,推动实施河南省“双源”地下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及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平台建设项目,黄河流域新建329眼地下水环境监测井、3个地下水水质自动简易监测站,搭建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平台,实现地下水实时在线监测。
三是提升风险预警水平。推进我省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现有生态环境监测资源,着力加强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以高水平监测业务支撑高标准治理。“十四五”以来,累计编制黄河流域水质超标专报232期,督促采取污染防控措施,改善水质状况。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提高新污染物监测分析能力和生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有效服务于新污染物治理。组织应急监测演练和培训,强化能力保障,满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需要。
四是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黄河流域尾矿库安全风险防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环境、应急、公安、工信、交通等部门间沟通衔接,实时共享尾矿库环境监测数据、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及时掌握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为监管工作提供支持。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尾矿库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应急联动机制,迅速响应、协同应对尾矿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是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专项行动,大力推进郑州、洛阳、三门峡、兰考“无废城市”建设。完成我省黄河流域4594座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强化重金属、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2024年度闭库销号退出40座,黄河流域尾矿库存量风险得到有效化解。编制53条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与邻省签订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在洛阳组织开展“保卫黄河-202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应对能力,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三、取得成效
经全省共同努力,黄河干流水质连续5年达到Ⅱ类,流域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0%以上,劣V类水质断面稳定消除;2025年1-5月,流域35个国控断面(实测33个)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0个,占90.9%,无劣V类水质断面。黄河出豫入鲁水质持续保持Ⅱ类,2021-2023年获得山东省生态补偿金1.87亿元。伊洛河(洛阳段)获评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郑州、开封、洛阳、鹤壁纳入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黄河流域土壤环境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医疗废物处置率持续达到100%,未发生危及水质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重特大生态环境安全事故。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奋力践行“两高四着力”,进一步完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深入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
一要推进体系建立。持续推进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统筹制定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标准,明确各级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与支出责任,优化生态安全风险立体监测网络,加速监测技术数智化转型,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强基层补短板工程,强化高效能监测管理,实现高水平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支撑
二要加强预警建设。完善黄河流域监测预警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规范监测预警信息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支撑水平。分批实施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智能化改造,结合我省实际,优先在高风险尾矿库下游、主要采矿区、产业聚集区下游支流等区域,逐步建设具备有机物、重金属监测能力的水质自动监测站,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预报能力。
三要强化信息共享。以黄河流域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应急、公安、工信、交通等部门沟通衔接,继续完善信息资源共享、会商研判调度和应急响应联动等机制,及时掌握地表径流水系、尾矿库安全、危化品管理、安全生产、物资储备等情况,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治理,全力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发生。
2025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 王浩
联系电话:0371-66309172 15503728652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商丘市人大、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