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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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5-11-24
名  称 一图读懂丨河南省工业园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估工作指南(试行)
文  号 豫环文【2025】29号 有 效 性 生效

一图读懂丨河南省工业园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估工作指南(试行)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指导各地科学开展工业园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估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工业园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估工作指南(试行)》,明确了开展评估的工作范围、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及技术要点。

  1、编制目的

  ※规范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管理,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效能

  ※防范水环境风险,改善水环境质量

  2、适用范围

  河南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内工业废水排放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纳管工业企业,以及其对应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3、实施主体

  开发区管委会或相应的园区管理机构。

  4、工作目标

  ※摸清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

  ※形成评估结论,建立工业企业允许接入、整改后接入、限期退出清单

  ※提出整改任务,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建设、工业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等清单

  ※提出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和生态环境安全的意见建议

  5、评估基本原则

  ※可生化优先原则

  ※纳管浓度达标原则

  ※总量达标双控原则

  ※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原则

  ※环境质量达标原则

  ※不得依托的情形

  (1)新建冶金、电镀、有色金属、化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原则上排放的污水由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化工园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限期退出。

  6、工作程序

  评估工作程序分为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可行性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四个阶段。

一图读懂丨河南省工业园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估工作指南(试行)

  7、评估要点

  (1)园区评估:对园区建设基本情况、园区发展规划、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园区管网情况等进行评估。

  (2)工业企业评估:评估工业企业外排废水水质指标是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评估工业企业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排污和排水许可证规定的废水收集处理排放要求,梳理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评估工业企业废水达到排放量峰值时,是否会对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评估现有工业企业外排废水量占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的比例;涉及特征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应对工业废水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评估。

  (3)城镇污水处理厂评估:评估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是否满足园区的发展要求;评估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评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是否稳定达标;评估城镇污水处理厂特征污染物的处理能力;评估城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能力。

  (4)可行性分析:分析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否针对工业废水设置强化处理设施,是否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排污及排水许可证等相关要求,接入的工业废水水量和水质是否超出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分析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是否达到相应的纳管标准或协议要求,对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或达标排放是否造成过冲击,污水处理厂下游考核断面和水源地水质是否出现相关特征污染物检出、超标等情况。

  8、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分为3类:允许接入、整改后接入和限期退出。

  评估结论为整改后接入的工业企业,应制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方案,污染物处理达到相应纳管标准或协议要求后,方可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

  评估结论为限期退出的工业企业,应接入现有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或新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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