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0320-01-2026-00008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 发文日期 | 2026-04-28 |
| 名 称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6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豫环函〔2026〕26号 | 有 效 性 | 生效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6号建议的答复
李翠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电动车电池妥善回收,减少污染及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电动车电池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两类,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铅蓄电池属于含铅废物类危险废物,具有毒性和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废物种类HW31,废物代码为900-052-31,涵盖范围包括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根据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其他废动力电池属于非特定行业的可再生类固体废物,废物种类SW17,废物代码900-012-S17,涵盖范围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磷酸铁锂电池、废弃三元锂电池、废弃钴酸锂电池、废弃镍氢电池、废弃燃料电池等废电池,以及电池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极片、废电芯、废粉末及浆料、边角料等。废动力电池主要是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
二、政策依据
(一)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规范拆解。2021年8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86—2021),从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处理过程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环境监测要求、运行环境管理要求,以及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过程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企业环境监测要求等方面,规定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的总体要求、处理过程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环境监测要求和运行环境管理要求。
(二)废铅蓄电池的规范回收。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印发〈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19〕5号),河南作为试点省份,率先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两部委又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26号),试点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要求结合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统筹推进废铅蓄电池收集相关工作。
(三)废铅蓄电池的规范拆解。2020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了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要求;2020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对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提出了规范回收拆解的相关环境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回收拆解处置的环境监管要求。
三、所做工作
(一)严把废电池利用企业环评关口。我厅在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废铅蓄电池拆解处理过程的污染控制方面,始终将国家印发的《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作为废电池处理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运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等的技术参考依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领域规范化要求。
(二)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2021年,我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河南省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转运试点方案》,打造辐射全省的三级收集网络,第一级为铅蓄电池销售网点、机动车4S店、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维修网点等,该收集网点布设在县、乡、村等基层,便于回收群众产生的废铅蓄电池;第二级为市级审批的规范集中收集试点,具有独立的收集场所、专职技术人员、标准化仓库和运输车辆、规范贮存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与再生铅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等,将第一级收集网点收集的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后转移至利用企业拆解处理;第三级为省厅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可以在全省和全国范围内收集废铅蓄电池。目前,全省拥有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试点302个,收集能力约762万吨/年;综合利用企业11家,收集利用能力约316万吨/年。
(三)强化回收拆解执法检查。针对废铅蓄电池回收拆解企业,我厅依托每年一度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对危险废物回收利用等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和解决废铅蓄电池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拆解企业,我厅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2025年排查49家拆解企业,发现存在排污许可、现场污染防治设施不规范等问题,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并对无排污许可经营行为依法移交处理。
四、下步工作
您提出的建议,特别是严格执法检查等方面建议,对促进废铅蓄电池与废动力电池规范回收处置等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提升我省废电池规范回收处置水平。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规范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开展废铅蓄电池回收拆解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现场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涉嫌违法的及时移交处理,严查非法回收拆解行为。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群众举报作用,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不断强化依法严惩危险废物领域违法犯罪的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同时,集中开展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拆解企业排查整治,按照《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等相关政策要求,严厉查处非法拆解处置行为,推动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得到规范化拆解,防止环境污染。
2026年4月24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夏荣庆
联系电话:0371-66309376 15516913633
邮 编:450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