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0320-01-2026-00016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 发文日期 | 2026-04-30 |
| 名 称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663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豫环函〔2026〕27号 | 有 效 性 | 生效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663号提案的答复
张晓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河南省新污染物全链条防控体系的提案》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顶层设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后,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3年1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到2025年,逐步建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完善制度,部门协同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加强厅际间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工作合力,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建立了新污染物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建立河南省新污染物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以及主要工作职责,提出推进防控政策、资金、技术咨询与服务等相关资源要素聚集,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和监管,督促指导各地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等措施。在联席会议机制下,每年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调研、联合检查等工作,有力推动了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三是强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新污染物治理前沿技术,开展前瞻性、基础性研究,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省财政资金支持启动实施了“河南省典型区域新污染物迁移转化和风险防控关键技术研究”等省重点研发专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富集材料及分析检测方法研究”“光照下微塑料对抗生素抗性细菌活性和抗性基因接合转移的影响机制”等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共52项,将在新污染物迁移转化、农药治理等方面实现突破,推动新污染物治理领域新技术与新装备研发。争取世行专项资金支持实施了洛阳市浪潮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弃含PFOS泡沫灭火剂处置示范项目,用于收集、处置含POPS的泡沫灭火剂,同时研发非POPS类灭火剂,并组织新产品替代及推广。申请世界银行资金支持开展“中国制冷维修行业HCFCs淘汰管理城市示范项目(河南)”,目前该项目已顺利验收。2024年,省财政投入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实施濮阳化工园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成效及与环评管理衔接机制试点项目,列入全国第二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目前项目已经完成数据采集分析,正在编制评估报告、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2025年,省财政投入污染防治专项支持实施焦作大沙河流域典型新污染物调查与风险管控试点项目。
四是加强宣传,社会广泛参与。通过我省各相关部门官网、微信、微博和抖音公众号公开发布《一图读懂河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新污染物如何治理?河南工作方案来了》《什么是新污染物?为什么叫新污染物?》《新污染物治理的重大意义》《新污染物治理部门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一图读懂|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12个部门联合发文,形成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河南方案》等文章,联合省直有关媒体机构,录制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就群众关心新污染物问题答记者问》等宣传视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广泛普及新污染物治理知识,营造全民参与新污染物治理的浓厚氛围。围绕重点物质管控公开发布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致氯化石蜡生产企业的一封公开信》,要求相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公约和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坚决杜绝违反公约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全面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一是深入筛查风险,摸清环境底数。按照“普遍筛选、重点排查、逐级审核、汇总上报”的原则,连续3年在全省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下的122个行业小类中生产、加工使用统计调查范围内化学物质的企业,共筛选核查企业1.5万余家,筛选出详细、重点管控信息物质30余种,相关企业200多家,切实摸清涉新污染物有关单位基础情况。2024年,实施新污染物试点监测项目,涵盖医药制造业、橡胶、塑料制品业典型企业重点排污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共布设100多个监测点位,监测抗生素和内分泌干扰物等多种新污染物。连续两年向生态环境部报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环境加密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二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环境准入。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下达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2023年,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短链氯化石蜡等重点管控化学物质淘汰和处置工作的通知》,对我省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等重点管控化学物质的淘汰和处置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厅等9部门印发《河南省遏制微生物耐药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制定了“河南省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
三是强化过程控制,落实全过程管理。2024年9月,省生态环境厅等12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关于落实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工作方案》,结合河南实际,提出将符合条件的涉及公约履约的新污染物治理项目,为履行公约义务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2024年12月,省环委会印发实施《河南省短链氯化石蜡禁限管控工作指引(试行)》,指导全省13家氯化石蜡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短链氯化石蜡禁限管控,积极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进一步加强重点新污染物管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污染物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每年组织执法检查活动,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新污染物环境管理。
四是深化末端治理,降低环境风险。率先在城镇污水处理厂调查监测污水中微塑料、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浓度,积极开展新型高效吸附材料研发。指导中原环境多个下属污水处理企业通过深度净化工艺,对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实现降低相关新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浓度的双重效果。顺利启动“杂化污泥生物炭协同双过渡金属氧化物高效活化过硫酸盐去除水中抗生素的关键技术研究”等省级科技攻关项目40项,推动新污染物治理领域新技术与新装备研发。印发了《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农文〔2022〕5号),严格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开展了“中国制冷维修行业HCFCs淘汰管理城市示范项目(河南)”“河南省废弃含PFOS泡沫灭火剂无害化处置示范第三方监督管理”项目,并制定《河南省废弃含PFOS泡沫灭火剂无害化处置示范第三方监督管理方案》,目前均已顺利通过验收。“磁性钴碳纳米管活化过硫酸盐去除水中典型抗生素的机理研究”“基于碳点构筑的高性能类芬顿和钒酸铋光催化剂及其降解煤化工废水中典型污染物的研究”等16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顺利启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生物农药等新农药、新剂型和高效智能施药机械的试验示范,组织全省植保机构开展新型高效低风险农药筛选试验340余项,筛选出了52项有推广前景的病虫草害防控新技术;建设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500多个,示范面积117余万亩,辐射带动1825余万亩。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编制并印发了《渔业重点问题品种药物残留“一品一策”攻坚治理指导手册》,聚焦养殖使用端精准管控,将新污染物防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技术规范,从源头上遏制了抗生素等新污染物通过投入品途径输入养殖环境,深度推行“一品一策”精准治理模式,有效打通了新污染物宏观治理政策与基层生产实践之间的“最后一公里”,为构建全链条渔业新污染物防控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治理基础。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为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连续三年举办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培训班,全面提升全省新污染物环境监管能力。强化技术支撑引领,为切实提升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力量,邀请国家和省内外30余名行业企业专家组建了“河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提高监测检测能力,三年来,省生态环境厅累计申请专项资金1000多万元,购置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三重四级质谱联用仪、傅里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仪等各类设备十余套,初步建立了以抗生素、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PFCs、ODS等为目标的新污染物监测能力体系。省市场监管局采取“四减一优”等措施,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优流程,大力支持新污染物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办理,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新污染物有关参数,促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系统提升治理能力,近年来,省政府筹建了黄淮实验室、“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预警及修复”等一批省级重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新污染物流域整体治理与系统修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具有黄淮地区中原特色的优势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科研成果,全面支撑我省新污染物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下步打算
(一)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认真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终期评估,组织制定加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新污染物治理责任,细化协同治理任务举措,全面压实涉新污染物生产、加工、使用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
(二)摸清新污染物底数。组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全面开展涉新污染物企业排查,切实摸清我省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为加强新污染物全链条管理,全面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打下良好基础。积极开展全氟辛酸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涉及生产、使用全氟辛酸的园区和企业以及潜在受影响的饮用水水源地情况,建立排查清单,摸清相关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地受污染状况,开展溯源分析,建立重点园区及企业清单和问题台账,科学分类,精准施策,扎实推进问题整治到位,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隐患。
(三)加强新污染物全程防控。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积极推动氯化石蜡生产企业转型,加强禁限管控措施宣贯。修订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管理清单,细化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限、治”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积极谋划实施新污染物治理重大工程。
(四)支持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探索。高效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和管控技术等省级科技攻关项目,确保取得可推广应用,切实有效的新污染物治理技术。鼓励高校设立“新污染物治理”交叉学科,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在该领域设立省级重大重点项目,集中突破核心技术瓶颈。指导焦作、濮阳等地分别围绕小流域新污染物综合监管治理和化工园区涉新污染物环境管控等,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探索,为全省探索可复制推广的治理经验。指导郑州、洛阳、焦作等氯化石蜡生产企业积极开展氯化石蜡生产原料替代,全面禁止短链氯化石蜡生产,做好中链石蜡替代准备。
近年来,我们在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上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会以此次提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不断完善新污染物全链条防控体系,全面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隐患,助力美丽河南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6年4月25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周志力
联系电话:0371-66309253 18637165880
邮 编:450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