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公示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违规建设。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提出,禁止新增合成氨产能,2021年11月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建立“两高”项目联审机制,但把关不严,多个以合成氨为中间体的产业项目蒙混过关。2022年,安阳市盈德气体公司清洁制气项目以“氢氮气”之名,新建60万吨/年合成氨产能,省会商联审予以通过。鹤壁市美瑞科技公司9.5万吨/年合成氨项目没有足够产能来源,以“水煤浆制合成气”之名规避建合成氨项目之实,同样于2022年3月获省会商联审通过。2020年新乡市心连心化工集团新增合成氨60万吨/年产能,产能来源仅落实50%,新乡市承诺协调解决产能缺口,但至督察进驻时仍未落实。
二、整改措施
严格“两高”项目会商联审,产能饱和行业的“两高”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开展论证,对不符合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能耗双控政策、不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和产能替代要求的“两高”项目,不予通过会商联审。
三、整改进展
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省生态环境厅认真推进整改任务。一是严格落实“两高”项目会商联审制度,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全面对照会商要求,深入论证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对不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各项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会商联审。二是建立“两高”厅内预审制度,在开展省级“两高”四部门升级会商之前,结合项目主要特征,组织厅内相关业务处室,提前预审、深入研究,进一步强化“两高”环保把关能力,提高会商效率。三是对未通过会商联审的项目,环评不予受理,坚决把严把牢“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环评处殷保军 王笑宇
联系电话:0371-66309112
电子邮箱:huanpingchu2026@126.com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9日

